象山,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中段,宁波市的东南部,在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其地理位置北临象山港,与鄞州区、奉化市隔港相望;东北遥对舟山市普陀区的六横岛和宁波市北仑区的梅山岛;东濒大目洋;南接猫头洋,隔三门湾与台州市的三门县相峙;西连宁海县,象山半岛自宁海县紫溪、梅林至一市东延入海。象山处于象山半岛的东部,由象山半岛东部本土和沿海600多个岛礁组成,具有“二面环海,一线穿陆”的理特征。象山是名副其实的半岛县。海洋旅游业异军突起。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植被葱郁、空气清新,海鲜美味,是浙江省海洋旅游业四大板块之一,是华东地区发展海洋旅游业的最佳地区之一。1997年以来,象山旅游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目前,全县初步形成了“一带、三区、十大产品”(百里黄金海岸旅游带和松兰山休闲度假区、石浦港渔文化旅游区、大塘港生态观光旅游区)的大旅游发展格局,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象山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